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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教育几个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5-09-09 15:27:36


为了学生们的教育问题,不管是家长老师还是社会学者都是操碎了心,但是出发点都是为了学生们能得到很好的教育,下面是我们学大教育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对当前教育几个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考,快跟着我们学大教育一起来看看这篇文章的内容吧。

一、关于择校的问题

择校是一个永恒的问题,也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择校本身并无过错。为什么这样说?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决定的,反映了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历史阶段客观存在的问题,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家长重视子女成才的具体表现。首先,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对高质量教育需求增长,每位家长都希望子女通过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日后能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境地。再次,均衡是相对的,不均衡是绝对的,学校办学水平的差异永远都是客观存在的,这与学校办学理念、历史、条件、师资等相关。不均衡就有差异,有差异就有择校。

就义务教育阶段而言,“就近入学”是基本教育政策,并明确写入我国《义务教育法》,具有法律依据。这是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保障每个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机会的公平。而家长则只考虑如何给自己的子女最好的,最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政府的均衡化诉求与家长的竞争性努力天生就是一对矛盾,决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政策是满足不了人民群众日益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的。如果我们的政策禁止的是一种正常的社会行为,遏制的是一种群众性的合理需求,尽管从理想上讲可能是最好的,但它的执行肯定会出现问题。

对待择校问题,必须坚持客观的、实事求是的立场,在这个基础上再来思考我们的政策和制度。第一,择校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强行禁止是违背事物发展规律,最终是行不通的。第二,必须加强对择校的引导和管理,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公平公正的手段使择校在一个可控的范围有序进行。在一定的办学区域内,好学校是群众公认的,资源是大家共有的,并不只是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学生可以进入的,区域内的孩子都有权就读。因此,应当适度划分服务区域,并且考虑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面向学校服务区之外的群众,随机录取那些有意愿入读的学生,让他们有机会享受本行政辖区最优质、最有特色的教育资源,这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同时,要允许办一些高质量、高收费的民办学校,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还要办一些具有某一方面特长的学校,让有特长的学生进行选择,让他们充分发挥个性特长。第三,严禁学校收取择校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和领导从严从重处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第四,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加快建立教师交流制度,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从源头上缓解“择校热”问题。

二、关于教辅资料的问题

对于教辅资料,当前的焦点不是需不需要的问题,而是过多过滥的问题。适量的、与教材与配套的教辅材料,不但是教材的延伸和补充,也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巩固课堂教学、保证教学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点已经成为共识,也是为群众所接受的。群众需要的是高质量的、价格适中的、自主选择的、符合孩子实际需要的教辅资料,坚持反对的是粗制滥造、价格昂贵的、强制征订的、加重孩子负担的教辅资料。

2001年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2010年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导资源要不折不扣地确保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印发教辅资料征订目录,严禁学校统一组织征订或统一收费代购教辅资料,确保学生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到学校之外的书店或发行单位订购教辅资料的基本权利。国家教育部第七部委《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

我们一方面规定“教辅资料由学生自主到学校之外的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一方面又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选用的监督管理”。以其昏昏,使其昭昭。不知可否?既然是学生自主到学校之外的出版发行部门订购,又何来的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选用的监督。事实上,自愿征订本身就不是一个很好操作的政策。因此,破解教辅资料散滥的问题,必须从改革现行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入手,用新的理念、新的思路、新的办法,使我们的政策和制度更加符合教育的实际,更加便于操作。一是建立教辅资料审定制度和准入制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进入本区域的教辅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教辅资料编入《教辅资料目录》,确保教辅质量。二是建立教辅资料选用制度。选择教辅时,由学校各科教师集体确定拟选版本,和学生充分商量后,由学生在书目内订购。学校、教师、学生必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印的《教辅资料目录》内选用教辅资料。每个学生每科限选一本教辅。三是限定教辅资料价格。由省级新闻出版和物价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教辅资料定价、出版的管理,切实解决好价格虚高的问题。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辅资料进行统一招标,折扣全部让利给学生。四是各级教育、新闻出版、物价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辅材料的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也可以考虑在编写教材时,就统筹教辅资料编写问题,由教材编写部门统一编写一套教辅资料,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由政府统一埋单,免费发给学生,也可以向学生收取成本费。

三、关于补课的问题

首先,必须解决需不需要补课的问题。笔者认为,补课是需要和不可避免的。第一,从人的发展本质上看,人的智力、发展水平有阶段性和差别性,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阶段,或者在某些学科的学习上,或者在社会和生活知识上,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学习。第二,从现行教育体制看,为了应对高考,各地都是高二年级末或高三年级初进行会考,高中三年的课程两年完成,除了加班补课别无他法。第三,从家长的心态看,他们愿意孩子补课,一是为了让孩子成龙成凤,不输在起跑线上;二是家长都比较忙,孩子假期看电视、上网、无所事事,不好好看管也有损身体健康,不如让他们去补课;三是学校不补课,也得请家教,请家教比学校补课花费更多。第四,从学校的立场来看,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及评价体系下,补课确实是提高升学率的有效途径,大家都在补,我们不补,就会落后,就得吃亏,更何况补课有收入,可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发放教师福利,一举两得。

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都把规范中小学补课特别是成教制补课作为教育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出台了很多文件,不少地方发布了禁补令,但效果并不理想。有的依然我行我素,照补不误;有的学校和老师为了规避责任,便通过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的办法进行,实际上进一步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有需要就有市场。既然补课是当前需要而又不可避免的,不考虑实际、理想主义的一味的“禁”和“堵”是不行的。我们制定政策,出台相关措施,都必须在这个前提下进行,这样才能切中要害,有的放矢,才不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当然,有市场就必须规范。学生和家长反对的是不考虑学生实际需要、不自愿的、收费高昂的补课,乐意的是符合学生实际需要、自愿的、低收费或免费的补课。在规范补课的问题上,必须坚持“疏堵结合,正确引导”和“合理、适度、有效”的方针。一是允许学校双休日和寒暑假适当组织学生在校内补习文化课。补课采取打破行政班级、学校分学科设置补习班、学生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补习科目的形式进行。主要弥补课内学习的薄弱环节。这种形式的补课必须严格控制补课时间,如每周每个学生最多补四节课,减轻学生的负担,让学生有时间休息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体育锻炼。补课费由物价部门按照保本原则核定后写入收费文件。对于违反规定补课和收费的,校长一律免职。二是在区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办一些特长班和兴趣班,让学生和家长自由选择,主要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这种形式的补习班可以办在公办学校,也可以办在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各校优势特点的基础上统一规范和管理。补课费用由物价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三是提倡中小学校在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允许周边社区和部门有需求的在校学生使用学校教育资源,比如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和教育等,都可以为学生和公众提供服务。学校可以安排一些日常管理人员,也可以邀请一些高校在校学生或教师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学校假期的开放活动之中。

总之,择校、教辅资料、补课的存在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辩证地、实事求是地看待,承认事实,分析原因,正面引导,积极应对,在充分考虑国情和社会需要的基础上,针对事物发展的规律和阶段性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措施,切实改变纠而复发、举报居高不下的局面,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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